买过房子的人,都会对公摊面积深恶痛绝,我掏空六个钱包,花钱买了100平米的房子,最终套内使用面积仅为70平米的现象比比皆是,高达30平米的面积就这么凭空蒸发了。
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的,中国是那极少数的几个例外,这一点一直被人所诟病,而今天,这个规则终于被改了,住建部颁布了新的《住宅规范》。
新的《住宅规范》里面有很多内容,涉及方方面面,但是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它最大的亮点,那就是“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。”
公摊制度发明于香港,后来也被引入大陆,但是即便是发源地香港自己都在2013年废除建筑面积的概念,统一以使用面积做交易,住建部此番废除旧规,以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是预期之内的一件事。
公摊,本质上就是把公共使用的部分如电梯、走道、楼梯等给住户平均分担,这里面的计算办法非常复杂,所以不同的小区公摊率均有不同,从10%~50%不等。
也就是说,你买100平米的房子,运气好可以拿到90平米的使用面积,运气不好就只有50平米了,而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很多普通人是根本不懂的。
这就导致A和B明明都买了一样大的房子,进门之后感觉完全不一样,A的房间明显比B大一号,结果一问,公摊率差了一倍。。。
在实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,我们发现很多开发商为了谋取暴利,故意提高公摊系数,甚至把地下车位甚至人防工程等都计入公摊面积。这样不仅可以多收物业费、暖气费等,还能给购房者营造出房价较低的价格幻觉。
没错,你的房产证上写明你的房子是100平米,里面可能有10平米是人防工程的地下室,产权根本不属于你,而开发商改造成车位后,你要是想用,还要二次付款。。。
这就导致关于公摊的市场纠纷极大,有很多人被骗,甚至还有公摊系数高达52.35%的神盘出现,你在这样的盘买个90平的经济房,实际使用面积还不足45平,别人买个70平的房子,公摊20%,实得56平米,反过来还比你多出一个房间,魔幻不。
所以,废除建筑面积和公摊的概念,是势在必行之举。
废除公摊后房价会涨么?
很多人说,公摊制度的废除只是一个文字游戏,开发商算的是总价,废除公摊后房价必涨,按30%公摊率算,如果不涨价开发商就直接亏30%,如果原价一万的房子,废除公摊后涨价到一万三,那和没废除有什么区别呢?
区别肯定是有的,而且很大。
首先,废除公摊后计价方式更透明,越简单的计算方式越有利于消费者,越复杂的计算方式越有利于开发商,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道理。
其次,虽然开发商的确可以涨价30%来抵消30%的公摊,但是你要想一下目前的政策,现在可是有限价令的啊,不允许涨那么多!!!
这份限价令在2018年的房价大跌中已经没有什么存在感了,因为各地楼盘都在降价,还有降价未遂被官方制止的新闻爆出来,但是这份限价令一直没有取消,始终存在。
所以在取消公摊之后,这份限价令就又开始发挥作用了,他会给开发商制造一个价格天花板。
但是开发商是否介意呢?也不一定介意,因为这个天花板已经够用了。要知道很多开发商都打算降价抢占现金流,但是降价未遂后都在苦苦的熬着,现金流困难但是又不准降价促销,所以他其实根本涨不了那么多。
我举个例子,开发商甲原本打算降价20%促销,被制止后降价未遂,现在废除公摊后,只需要涨价10%就足以抵消30%的公摊率,甚至甲咬咬牙完全可以做到不涨价,直接抢占客源,领跑同行。
在废除公摊制度的前提下,开发商不涨价或者涨价少,就是变相的降价。
那么这个制度的推出有什么好处呢?好处也挺大的,那就是在不继续注入更多货币的前提下,能够实现名义房价的“继续上涨”。
2018年为什么会有“降价未遂”这种奇葩新闻出来,管理层是为了保护开发商的利益么?当然不是,这么做只是为了维稳而已。
一万块每平买的房子,还没住进去,价格就变成8000了,首付直接蒸发了,这换谁也受不了啊,一个不小心就酿成维权游行事故了。所以管理层禁止降价,向下有地板,向上有天花板,价格被冻结在极小的范围内了。
这其实和市场经济的原则相违背,但是为了维稳的需求,必须这样做。
而废除公摊制度这种事,放在平时,会引发名义房价暴涨30%左右,虽然大家都知道咋回事,但是账面上实在太难看。北京二环从8万一平一夜之间变成11万一平,对普通人的心理还是有很大冲击的。
而在这个时候推出,冲击力就小很多,也能从一定程度恢复市场自由。废除公摊后,你是不涨价,还是涨10%,还是涨20%,那都是开发商自己说了算。虽然实质上是一样的,但是之前的购房者心理压力会小很多,闹出维权事故的概率也会小很多。
废除公摊制度后,名义房价必然会涨,涨幅理应等于公摊比例,只要低于这个值,那就是明涨实跌。
在目前的房地产大形势下,趁这个机会明涨实跌,让房价下滑一点点是非常正常的操作,涨是肯定要涨,但是不会涨足公摊率带来的缺口。
在目前不允许降价的形势下,废除公摊这其实是给予了开发商自主定价的权利,至于怎么定,那就是开发商自己的事了,但是有权利总比没权利要好。
所以,选择这个时候提出要废除公摊制度,时机实在是选的太巧妙,各方面都照顾到了。虽然是意见稿,但是在目前形势下几乎不可能有反对声音提出来,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双手欢迎的政策,贯彻落实是势在必行的,对于这种政策把握的时机,不得不说个服字。。。
至于我们,以后也不用为公摊面积心里窝火了,明明白白的消费,而买新房的花费只有原价不动和变相降价二个选项,何乐而不为呢。